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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案例分析】報錯稅,就算無心之失都要罰?

  • 端木站長
  • 1月16日
  • 讀畢需時 5 分鐘

從真實上訴案例解析:即使無意瞞稅,提交不正確報稅表仍須承擔罰款責任


【稅務案例分析】報錯稅,就算無心之失都要罰?從真實上訴案例解析。

| 無心報錯稅的高昂代價


稅務是經營生意中非常重要但又容易出錯的一環。很多人以為只要不是故意逃稅,稅務局就會「隻眼開隻眼閉」。但事實並非如此。今天我們來分析一個真實案例(D30/17),看看稅務上訴委員會是怎樣處理一宗因「無心之失」而報錯稅的個案,希望能幫助大家避免重蹈覆轍。



案件簡介

主角是 一家香港公司。稅務局在審核該公司2006/07及2008/09兩個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時,發現其申報不正確。


這家公司在潮州設有一家外資獨資企業廠房。雖然這家廠房是公司全資擁有,但在法律上,它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法人實體。然而,該香港公司卻一直將內地廠房的所有開支,都放在香港公司的賬目中作扣減,導致香港公司賬面上的利潤大幅減少。


經稅務局審核後,發現該公司在這兩個年度共少報了利潤,導致少繳了 $631,991 的稅款。針對這種不正確的申報行為,稅局根據《稅務條例》第82A條,向上訴人評定了 $190,000 的補加稅(俗稱「罰款」),大約是少徵收稅款的30%。


公司不服罰款,認為自己並非有意瞞稅,於是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要求取消全部罰款。



上訴人(公司老闆)的論點

公司老闆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了幾個理由,相信很多中小企老闆都覺得似曾相識:


  1. 公司沒有意圖瞞稅:老闆強調公司只是無心之失,從來沒有想過要欺騙稅局。

  2. 是會計同事不懂稅法:他解釋說,公司的會計人員對稅務政策不夠了解,錯誤地將一些不能扣稅的項目(例如內地廠房的開支、折舊等)當作可扣稅項目入賬。他甚至提到「核數師都睇漏眼」。

  3. 欠稅已經全部繳清:公司在收到稅局的追收通知後,已將$631,991的欠稅全數繳清,證明自己沒有逃稅的行為。

  4. 調查影響公司商譽:老闆抱怨,稅局過去幾年的調查,令客戶得知後不再下訂單,嚴重影響了公司商譽,導致營業額急速下滑。

  5. 公司財困,沒能力交罰款:公司後來還補充說,由於生意轉差,資金周轉不靈,實在沒有能力支付這筆$190,000的罰款。



稅務上訴委員會的裁決理據

上訴委員會詳細審視了老闆的每一個論點,但最終全部予以駁回。委員會的理據清晰地反映了稅局在處理同類案件時的立場:

  1. 「有沒有意圖」不是重點: 委員會明確指出,提交一份正確的報稅表是每位納稅人的基本責任和義務。無論你是否有意圖瞞稅,只要你提交的報稅表不正確,就已經觸犯了法例。因此,「沒有意圖」並不能構成「合理辯解」。蓄意逃稅是更嚴重的罪行,會導致更重的罰款,但「無心之失」不代表可以免罰。

  2. 不能將責任推給會計或核數師: 委員會認為,納稅人(即公司本身)有最終責任確保報稅表的準確性。如果公司或其員工不熟悉稅務條例,理應聘請專業的稅務顧問,或直接向稅局查詢。將錯誤歸咎於「會計不懂」或「核數師看漏」,並不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辯解。老闆不能將自己的法律責任外判。

  3. 繳清欠稅是應份,不是求情理由: 依時交稅是納稅人的另一項基本責任。事後補繳欠款,只是履行了遲來的義務,並不能用來抵銷當初「提交不正確報稅表」的過失。罰款是針對「報錯稅」這個行為,與之後有沒有補交稅款是兩回事。

  4. 「商譽受損」的說法不成立: 委員會引用《稅務條例》第4條,指出所有稅局職員都必須為納稅人的資料絕對保密。除了納稅人自己或其授權代表,稅局絕不會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你的客戶或供應商)透露你的稅務事宜。因此,如果公司商譽受損,很可能是公司自己或其代表向外透露了被調查的消息。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這個理由與稅務審核無關。

  5. 財困應申請分期,而非要求取消罰款: 委員會表示理解公司可能面對的經濟困難。但解決方法是主動向稅局申請分期繳付罰款,商討一個可行的還款方案,而不是以此為由要求完全取消罰款。


至於為何不能完全免除罰款? 委員會解釋,罰款包含「商業補償」的性質,因為納稅人報錯稅,導致政府延遲了徵收稅款,這對政府造成了利息損失。如果完全不徵收罰款,對其他一直守法、準時準確報稅的納稅人極不公平。



判決結果

  1. 上訴駁回: 稅務上訴委員會駁回該公司的上訴。

  2. 維持原判: 公司仍需繳付 $190,000 的補加稅罰款。

  3. 額外訟費: 由於上訴失敗,該公司還被命令支付 $8,000 作為委員會的訟費。這意味著,上訴不成,反而要額外承擔一筆開支。



從這案件我們得到的教訓

這個案例對所有中小企老闆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提醒:

  1. 最終責任在老闆,不能外判: 你可以聘請會計和核數師,但簽署報稅表的法律責任在你身上。你必須對報稅表的內容有基本了解,特別是重大的收支項目。切勿以為簽了名就完事。

  2. 「無心之失」不是免罰金牌: 稅局執法的大原則是確保稅制的公平性和準確性。即使你不是存心欺騙,但因疏忽、無知或依賴不可靠的意見而報錯稅,仍然需要承擔罰款的後果。

  3. 不懂就要問,切勿自作主張: 此案的關鍵錯誤是將一個獨立法人(內地廠房)的開支混入香港公司扣減。這是跨境業務中常見的陷阱。當遇到不確定的稅務處理時,務必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使用稅局的免費查詢服務,不要想當然地處理。

  4. 清繳欠稅不等於可以免罰: 不要以為補交了稅款就「一筆勾銷」。罰款是針對「違規」行為的懲罰,與補稅是兩個獨立的程序。

  5. 財務困難要主動溝通: 如果真的周轉不靈,不要逃避。主動聯絡稅局,出示證明並申請分期付款,通常都能獲得合情合理的安排。置之不理只會引發更嚴重的追討行動。



此案例進一步揭示了一項值得深思的實況。鑑於此案情節實屬清晰,對於具備專業稅務知識的人士而言,不難判斷納稅人所持之理據皆無法成立。然而,納稅人卻仍選擇提出上訴,此舉形同「無謂犧牲」,其背後動機引人探究。由此可見,委任一位真正能為納稅人提供實質協助的稅務代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並不構成具體建議或專業諮詢。若遇特殊問題,建議直接向有關機構查詢最新詳情,或諮詢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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