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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辦事處地址 NR1

辦公大樓實景

建良好公司形象‧立核心商業區

註冊辦事處地址 NR1

​定事處

法定辦事處地址 三選一方

方案

股東及董事全屬香港永久居


$1,200

方案

股東及董事有香港永久居


$1,800

方案

股東及董事全非香港永久居


$2,400

注意事

  •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58條規定,每家在香港註冊的公司都需要有註冊辦事處(Registered Office, RO)。它是正式通信和法律目的的指定地址。

  • 它的3個法定功能,分別為接收政府機構文件(Government's Posts),存放《公司條例》規定的某些秘書法定記錄Statutory Records以及展示公司名稱(Signage of Company)

本平台僅向使用稅務、審計及秘書(TAS®)服務的客戶提供法定辦事處地址服務。一般情況下,平台僅滿足客戶在上述三個法定功能上的基本需求。本平台不接受僅租用法定辦事處地址而沒有其他業務往來的客戶。如果有興趣使用平台的法定辦事處地址服務,但未曾使用平台的TAS®,請聯繫我們的客戶服務代表 

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包括接收政府信函,並可被授權拆開,掃瞄及通過電郵或其他預設的即時通訊軟件轉發給客戶。 

常見問

法定記錄
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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