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老闆:出糧、分紅、派股息,哪一種稅務安排最著數?
比較薪俸稅與利得稅差異,了解董事薪酬與股息如何安排更具稅務效益

| 出糧定派息?
不少香港微小企的老闆常會遇到同一個煩惱:公司賺到錢,自己應該以董事身份出糧(董事酬金),還是直接派股息分紅?那種方法可以交少些稅?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答案並非「一句講晒」。因為香港的稅制有幾個關鍵設計:利得稅是兩級制、薪俸稅是累進制、而且股息在香港一般不徵稅。三者互相配合之下,不同金額、不同情況,最著數的做法可以完全不同,沒有一套絕對通用的公式,選擇錯誤,隨時令你白白多交幾萬元稅款,甚至觸發稅局的質詢。本文會用實例同大家拆解。
三種方法的稅務本質
出糧(董事酬金):對公司而言是營運開支,可以扣稅;對你個人而言是入息,要交薪俸稅(或物業稅以外的個人入息課稅)。亦即是說,出糧的錢「公司不用交利得稅,但個人要交薪俸稅」。
分紅:本質上也是薪酬的一部分,稅務處理與出糧相同。公司可扣稅,個人要交薪俸稅。稅務上差別不大。
派股息:公司用「已完稅的利潤」派給股東。香港既不徵股息稅,股東收取股息亦不計入應課稅入息。換言之,這筆錢在公司層面已交過利得稅(8.25% 或 16.5%),到你手上就「免稅」。
聽起來好像「派股息一定最著數」?未必。關鍵在於:公司利得稅是固定比例,而薪俸稅是累進的,且有免稅額和兩級制。

關鍵稅率
先重溫數字(假設你只有這一個收入來源,且無其他扣減):
利得稅(有限公司)
首 $200 萬應評稅利潤:8.25%
其後:16.5%
薪俸稅
由首 $5 萬的2%開始,每 $5萬逐級遞增至17%。
而兩級制標準稅率下,首 $5,000,000的入息淨額為15%,餘額為16%。
基本免稅額:$145000
股息
0%
實例拆解:三種情境
假設公司今年扣除所有開支後,稅前利潤 $100 萬,你獨資持有,沒有其他收入。
情境一:全部出糧($100 萬全數作董事薪酬)
公司:利潤 $100 萬 − 薪酬 $100 萬 = 應評稅利潤 $0,利得稅$0。
個人:應課稅入息 $100 萬 − 基本免稅額 $14.5 萬 = $85.5 萬。
按累進稅計算(首 $5 萬 2%、次 $5 萬 6%……),大約是 $14.6 萬左右;但標準稅率 15% × $100 萬 = $15 萬,取較低者,即約 $14.6 萬。
合計付稅:約 $14.6 萬。
情境二:全部派股息(先交利得稅,再派息)
公司:利潤 $100 萬,首 $200 萬稅率 8.25%,利得稅 $8.25 萬。
稅後利潤 $91.75 萬,全部派股息給你:股息稅 $0。
合計付稅:$8.25 萬。
派股息明顯比董事酬金省稅。這就是「股息免稅」的威力。
情境三:混合——出糧 $30 萬 + 股息 $70 萬(稅後)
公司:利潤 $100 萬 − 薪酬 $30 萬 = $70 萬應評稅利潤,利得稅 $5.775 萬($70 萬 × 8.25%)。
稅後利潤 $64.225 萬,派股息:股息稅 $0。
個人:$30 萬 − $14.5萬免稅額 = $15.5 萬應課稅。累進計約 $9,700。
合計付稅:約 $6.75 萬。
混合出糧比全派股息($8.25 萬)更低,原因是出糧部分公司可扣稅,把利潤由 16.5% 的高稅階拉低,而個人那邊因為有 $14.5 萬免稅額和低稅階,$30 萬薪酬的實際稅率只有約 3.2%。
關鍵問題:不是「那一種最著數」,而是「如何混合」
從上面例子可見,最優策略通常是「出糧至低稅階上限 + 餘額派股息」。具體邏輯是:
先善用個人免稅額和低稅階:每年 $14.5 萬免稅額是「免費額度」,不出糧就浪費了。出糧到某個水平(例如約 $30 至 $50 萬),邊際稅率仍在 2%–10% 之間,遠低於公司利得稅的 8.25% 或 16.5%。
超過某點就改用股息:當薪俸稅邊際稅率升到 17%,而公司利得稅只是 8.25%(首 $200 萬),明顯應該留錢在公司交 8.25%,再免稅派息。
注意 $200 萬門檻:如果公司利潤超過 $200 萬,超過部分利得稅 16.5%,與薪俸稅最高 17% 接近,此時「出糧」和「派股息」的差距收窄,但股息仍略勝(因為免稅額和低稅階的槓桿)。

幾個必須注意的陷阱
股息不能扣稅:股息是從「稅後利潤」派發,公司先交利得稅。所以「派股息免稅」不等於「完全唔使交稅」,只是稅在公司層面交了。
薪酬必須合理:稅局會審視董事薪酬是否與職務相符。如果公司賺大錢但董事「零薪酬」,然後全數派息,雖然合法,但若薪酬明顯偏低而你又全職工作,可能引起查詢。相反,薪酬過高(遠超市場水平)也可能被質疑為「避稅」。
現金流與強積金:出糧涉及強積金供款(僱主 5%、僱員 5%,有上限),也是成本。股息則不涉及強積金。另外,出糧是穩定現金流,股息則視乎公司利潤和現金狀況,靈活性較低。
兩級利得稅的「關聯公司」規則:如果你名下有多間公司,只有一間可享首 $200 萬的 8.25% 稅率,其餘要按 16.5%。這會直接影響「留錢在公司」的吸引力。
避免使用「股東往來帳」:有些老闆直接從公司戶口轉錢入自己私人戶口,記做股東借款,既不做薪金,又不做股息。這是一個非常高危的做法,如果稅局認為,所謂的借款實質是老闆提取公司利潤,會將這筆款項視作應課稅的董事酬金或者視同股息,要求補交稅款,更有機會附加罰款。
實務建議
每年出糧至約 $30 萬至 $50 萬(視乎你有無其他收入、免稅額多少),充分利用低稅階和免稅額。
餘數留在公司,先交 8.25% 利得稅(首 $200 萬),再以股息派給自己,享免稅優惠。
如果公司利潤超過 $200 萬,便要重新計算。如超過部分 16.5% vs 個人 17%,差距很小,此時可考慮多出糧(尤其如果你預期將來利潤不穩定)。
保留董事薪酬決議和股息派發記錄,以備稅局查核。
總結
「出糧、分紅、派股息,那種方法最著數?」答案是:單一方法通常不是最優,混合使用才是王道。 核心原則是「先用盡個人免稅額和低稅階出糧,餘額留在公司交 8.25% 利得稅後免稅派息」。但實際操作要視乎你的利潤水平、其他收入、公司數目和現金流需要。
稅務規劃不是「一招走天涯」,每年情況可能不同。建議找專業會計師按你的具體數字計一次,往往能省下五位數甚至更多的稅款。
(本文只屬稅務知識分享,不構成稅務意見。實際稅務安排請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