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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面臨結業時怎辦?一文了解撤銷註冊、剔除註冊及清盤的分別

乘客阿德

如何選擇最適合的有限公司結業方式?撤銷註冊、剔除註冊與清盤的利弊解析

香港有限公司面臨結業時怎辦?合法結束營運的三大程序,一文了解撤銷註冊、剔除註冊及清盤的分別。

内容目錄


| 深入剖析三大程序:有限公司如何合法結束營運?


在香港,當有限公司面臨結業時,有三種主要的法律途徑可供選擇:撤銷註冊、剔除註冊和清盤。這些程序各有不同,本文將以簡單明瞭的方式解釋這三者的分別,幫助讀者更清楚地了解如何合法地結束一間有限公司。



撤銷註冊

撤銷註冊是一個相對簡單而廉價的方法,適用於那些已停止營運且無債務的公司。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750條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以申請撤銷註冊。在撤銷註冊成功後,公司將被正式解散,不再存在於公司登記冊中。


撤銷註冊主要條件包括:

  1. 公司成員同意:所有股東必須同意撤銷註冊。

  2. 無營運活動:公司在提出申請前的三個月內未曾經營業務。

  3. 無未償還的債務:公司不得有未清償的債務。

  4. 未涉法律程序:公司不能參與任何未解決的法律訴訟。


整個撤銷註冊的過程通常需要六至八個月才能完成,過程相對簡單且費用較低,是許多小型公司常選擇的結業方式。



剔除註冊

剔除註冊是公司註冊處處長有權主動進行的程序。如果處長認為一間公司已停止營運或無正當理由存在,他可以將該公司從公司名冊中剔除。與撤銷註冊不同,剔除註冊無需公司自行申請,但公司可以在剔除前向法院申請恢復註冊。


剔除註冊的典型情況包括:

  1. 多年未提交文件:公司未按時提交年度報告或其他法定文件。

  2. 未支付必要費用:公司未支付註冊相關的費用。


當公司被剔除註冊後,該公司將被視為解散。如果公司希望恢復註冊,則需要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提出申請並支付相關費用。



清盤

清盤是一種較為複雜的結業方式,適用於無法償還債務的公司。當公司財務狀況惡化,無法繼續經營時,清盤程序將由法院頒令啟動。清盤旨在處理公司的所有資產,並以此償還債權人。


清盤過程包括:

  1. 法院頒布清盤令:由法院命令開始清盤程序。

  2. 任命清盤人:清盤人負責管理公司資產,並召開債權人會議。

  3. 資產變現及償還債務:清盤人將公司資產變賣,用於償還公司所欠的債務。

  4. 公司解散:在清盤完成後,公司正式解散,清盤人解職。


清盤程序通常較為耗時且費用較高,因此多數公司會在無法通過撤銷註冊結業時才會選擇清盤。


以下是撤銷註冊、剔除註冊及清盤的主要分別:

程序

適用情況

主要特徵

費用

撤銷註冊

公司已停止營運且無債務

簡單且便宜,6-8個月內完成

低 (約420港元)

剔除註冊

公司未提交必要文件或無故未支付費用

由公司註冊處主動進行,公司無須申請

無直接費用

清盤

公司無法償還債務或財務狀況不佳

涉及法院程序,較複雜且費用高


免責聲明: 以上只一般是建議,如遇特殊問題,還是先諮詢「稅務會計師」獲取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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