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聘員工時,如何確保合法性?避免非法勞工陷阱,了解香港現行的法規與合法外勞招聘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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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非法勞工的陷阱
雖說香港現時經濟環境未如理想,但是部分中小企老闆在招聘員工時仍遇上不少困難。一是人手不足,一是薪金水平太高,而部分僱主不知是太心急還是在無計可施之下,鋌而走險,招聘不合資格的員工,因而被入境事務處檢控。
如何避免僱用非法勞工?
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求職者可合法受僱。僱主在招聘員工時,必須先查核應徵者的身份證,香港身份證分兩類,一種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另一種是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所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均可合法受僱,但如果求職者不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查看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確保求職者可無須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的事先批准才可自由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如果其旅行證件/「電子簽證」上註明逗留條件為訪客、學生、僱傭工作,或其旅行證件/「電子簽證」上載有「持證人不得從事僱傭工作」的逗留條件的人士,則須事先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方可。
根據法院判例,僱主有明確責任瞭解求職者在港的逗留條件及工作經驗,從而合理斷定該求職者是可合法受僱。若僱主未有向求職者作出查詢而僱用該等人士,法院有可能不會接納僱主已盡力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作為其免責辯護。
入境處近年加強檢控非法勞工
審核、批准及執行相關條例皆由入境事務處負責。而入境處近年亦積極打擊俗稱「黑工」的非法勞工,單單是過去一個月(2024年7月),入境處已多次採取一連串行動,於不同地點中打擊黑工,包括搗破一個協助外傭以虛假僱傭合約申請留港的集團、聯同警方於不同地點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行使虛假文書」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罪名拘捕黑工、協助安排受僱的中間人以及相關僱主,而有關行業包括街市店舖、餐廳食肆、大廈裝修單位、外賣送貨,甚至以外傭協助於康文署場地「炒場」(即轉賣場地許可申請)等。
非法聘用黑工的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如有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如何合法聘請外勞?
其實,如果老闆們想招聘外勞,是有合法的招聘途徑的。政府為應對本地多個行業和工種存在的勞工短缺問題,計劃有限度地引入外來勞工。最先獲批的是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已於今年4月開放接受申請。
另外,政府亦會優化現有補充勞工計劃,以往一些不得輸入勞工的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較低技術職位,政府亦開綠燈暫停執行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2年。僱主可合法地依自己公司需要,招聘符合計劃的外地勞工。
有關輸入外勞的限制
政府表示,這次輸入勞工計劃沒有對勞工的年齡設定上限,僱主和勞工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但計劃同時設有以下規定:
引入外勞政策的前提是要保障本地工人利益,要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只會針對人手明顯不足的行業輸入勞工;
要保障本地勞工工資收入,因此輸入勞工的工資不可低於相關職位的工資中位數;
要以培育和增加本地勞工為主,引入外地勞工只屬輔助性和非永久性措施。
另外,獲准輸入勞工的僱主須繳交僱員再培訓徵款,供資助僱員再培訓局為本地工人提供再培訓課程和服務之用。僱主須就每名輸入勞工一筆過繳付徵款,數額則按港幣400元乘以僱傭合約期內的月數(以不超過24個月為限)計算。
獲批輸入合法外勞的行業(26行業)
營業代表
售貨員
侍應生
接待員
收銀員
初級廚師
食品加工工人
文員
銀行櫃檯員
電腦/打孔機操作員
電話接線生
布草房服務員
洗衣工人
整熨工
髮型師
貨倉管理員
裁剪工
裁床工
檢查工
送貨員
駕駛員
清拆工
石工
噴漆工
渠工
補漏工
免責聲明: 以上只一般是建議,如遇特殊問題,還是先諮詢「稅務會計師」獲取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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