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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數規例:了解「418」與「468」對僱主和僱員的影響

  • 乘客 阿德
  • 2024年10月5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已更新:6月13日

兼職與臨時僱員的新福利:解讀香港《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標準

工作時數規例:了解「418」對僱主和僱員的影響及什麽是「468」?

內容目錄


|  勞工保障新里程


香港的《僱傭條例》自推出以來,經歷多次修訂,而當中對「連續性合約」的規定尤為關鍵。這項規定不僅影響數以萬計兼職與臨時僱員的法定福利,也直接牽動僱主在合約安排與成本控制方面的決策。本文將探討現行「418」制度的內容、背景及對各方的實際影響,讓您全面掌握香港工時規定的重點。



什麼是「418」?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418」的含義。「418」是《僱傭條例》中有關連續性合約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如果僱員在連續4周內每周至少工作18小時,他們的僱傭合約將被視為「連續性合約」。這意味著這些僱員有資格享有一系列法定福利,包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法定假日薪酬等。


這一規定在保障僱員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對於兼職和臨時僱員而言。然而,隨著香港勞動市場的持續變化,社會上開始出現一些建議,希望政府檢討「418」制度,以更好地保障靈活僱傭模式下的僱員權益。



為什麼要改為「468」?

近年有建議提出,將「418」制度改為「468」模式,即:將每週最低工作時數的要求,改為4週累積工作時數不少於68小時。這樣做的目的,是讓工時分布較不平均的兼職僱員,也能在總工時達標的情況下享有保障。


2025年4月11日,香港政府已刊憲《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正式引入新的『4-68』制度,預計於2025年10月12日生效。新法例採取雙軌計算方式,保留『每週17小時』標準,同時引入四星期總工時達68小時的替代條件,讓工時不固定的僱員亦能獲保障。



對僱員的影響

新的「468」規定對於許多兼職和臨時僱員來說,是一個重要的保障機制。首先,它界定了享受法定福利的最低工時門檻,使得合資格僱員能夠受惠於《僱傭條例》的保障,包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產假和侍產假等。


然而,這也意味著僱員需要更密切地關注自己的工時安排,以確保能夠達到每週18小時、連續四週的標準,從而獲得相應的福利。例如,某些兼職僱員可能需要與僱主協商,以確保他們的工作時間能夠穩定達標。


此外,對於那些工時接近但未達到標準的僱員來說,制度雖保障原則清晰,但可能帶來挑戰,因為他們必須努力維持工時以免失去福利保障。



對僱主的影響

對於僱主來說,這項制度帶來了多重挑戰。首先,他們需要重新評估和調整人力資源管理策略,以確保符合「418」的規定。例如,僱主可能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安排,以確保兼職僱員能夠達到門檻,同時避免超過公司預算。


其次,即使「468」制度尚未實施,社會上的相關討論已對部分行業構成預期壓力。僱主或需預早準備,思考如何在不提高營運成本的前提下,善用技術提升效率與合規程度。


最後,與員工的溝通變得更加重要。僱主需要確保員工了解現行「418」的內容和要求,並且要以透明的方式與員工討論工時安排,從而避免可能的誤解和法律風險。



小結

總體而言,「418」制度標誌著香港勞工法例中一項重要保障,旨在維護非全職僱員的基本權益。《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已於2025年4月11日刊憲,預期若順利通過立法程序,將於2025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僱主與僱員宜及早作出準備,檢視合約條款與工時安排,以符合新制度規定。


新制度採用雙軌計算方式:一方面保留「每週最少17小時」的原有標準,同時引入「四星期累計68小時」的替代條件,更有彈性地涵蓋工時不穩定的僱員群體。


對僱員來說,這是一項提升法定保障覆蓋率的重要改革;對僱主而言,則需在合規與成本控制之間尋求平衡,確保人力資源策略與法律框架一致。


圖表總結 - 418 規定 vs 468 模式

項目

418 規定

468模式

適用工時門檻

連續4星期內,每星期至少工作17小時

連續4星期內總工時累計達68小時

最低週工作時數

每週至少17小時

無明確每週限制,按累計工時計算

工時計算方式

以每週為單位獨立計算

以連續4週總工時合計計算

適用福利

有薪年假、疾病津貼、法定假日薪酬等

與418相同,包括有薪年假、疾病津貼、法定假日薪酬等

對僱主的影響

須安排僱員每週穩定達標,管理彈性較低

增加用工彈性,強調整體安排,但需準確計算總工時

實施目的

提供最低保障予兼職與臨時僱員

擴大涵蓋範圍,保障工時分散僱員,回應彈性工作趨勢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僅供一般參考,如有具體情況,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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